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24年7月1日发(作者:新饮水机怎么清洗)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公布日期】2017.03

• 【字 号】鄂政办发〔2017〕17号

• 【施行日期】2017.0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17〕1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71号)精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经省人民政府同

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

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

上。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确定实施范围。各地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和标准,积极推进装配

式建筑发展。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应在2017年6月底前明确重点实施范围

和标准,孝感市、黄冈市和仙桃市应在2018年6月底前确定重点实施范围和标准,其他

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应在2019年6月底前确定重点实施范围和标

准。各地根据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可适时对实施区域、范围和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省住建厅要加快编制湖北省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和标准图

集,支持企业编制标准、加强技术创新,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

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建设标准之间的衔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