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革方案


2024年6月30日发(作者:圣象瑞宝壁纸官网电话)

陕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革方案

1.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

金。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缴存困难证明材料,缓缴期间缴存职工

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缓缴期满后三个月内,企业应补缴缓

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2.企业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调低住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可在5%-12%区间内降低,同

时不受“每个缴存年度公积金缴存比例仅可调整一次、调整时间应与缴存基数年

度核定时间。

3.加大对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一)延长提取时限。购买、建

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等受疫情影响从2021年

12月23日起超过5年规定提取时限的,可延期提取。

4 2022年服务意识强化年,建立群众评价反馈与改进服务联动工作机制,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和“秦

住建”及各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政策宣传,聚焦住房公积金领域

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采取多种方式主动为辖区街道、缴存单位和职工开展

政策宣讲、便民服务、上门服务和精准服务等活动。

建立群众评价反馈与改进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我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助企

纾困相关工作,确保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实落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

解决现实困难,共同渡过难关。

5 2023年服务标准落实年,完善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扎实推进住

建部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资金管理、基础数据和档案管理等业

务标准的宣传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标准》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服务设施、服务形象、

服务流程和服务评价,统一标志标识,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对从业人员的管

理,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和

住建部统一安排部署,各管理中心要编制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

实施清单,建立事项目录动态更新机制,细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断推进服务

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和区域联动,实现省内各管理中心横向之间“数据互通、

业务互助、信用互认”,建立跨区域服务共享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更多高频事项

“跨省通办”,不断提升协同办理效率。高度重视基础数据质量问题,要开展基

础数据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数据质量提升,确保异地业务数据交换标准统一、安

全,保障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坚持培训交流,强化能力提升。

6 2024年服务品牌打造,到示范性的管理中心观摩交流. 在全省选择一批服

务效能突出,有代表性、示范性的管理中心(分中心)及其基层管理部,通过现

场解说、实际体验、交流互动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观摩交流,促进全省住房公积

金管理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遴选一批能够体现“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

动成效的基层联系点,总结先进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持续巩

固和发扬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行动中形成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争

先创优、开拓奋进,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