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维修基金标准


2024年9月2日发(作者:上海热水器维修)

商品房维修基金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使用范围、管理要求及处罚措施。

一、缴纳标准

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应根据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确定。具

体缴纳标准如下:

1.房屋总价款未满100万元的,按照房屋总价款的2%缴纳;

2.房屋总价款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按照房屋总价款的3%缴

纳。

二、使用范围

商品房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

2.电梯、水泵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3.房屋本体维修费用;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5.其他需要使用商品房维修基金的费用。

三、管理要求

商品房维修基金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1.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3.建立健全基金使用审批流程和财务审计制度;

4.对使用基金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查询。

四、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商品房维修基金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采

取以下处罚措施:

1.对于未按照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的单位或个人,责令限期补缴,并按照规定

收取滞纳金;

2.对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挪用、侵占维修基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

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3.对于不按照使用审批流程和财务审计制度使用维修基金的单位和个人,责

令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和监督;

4.对于不公示基金使用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进行公示并对其进行通报

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