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北上广生活:物价偏高 房价非常便宜


2024年5月20日发(作者:简易布衣柜安装步骤图说明书)

民国北上广生活:物价偏高 房价非常便宜

民国北京,区位最好的瓦房,均价1345元/平方米。当时市里工薪阶层每家平均月收入折合

人民币640元。而在上海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年可买一套房。民国广州,物价偏高,但房价非

常便宜,工资待遇上高级教员薪水甚至赶上副市长。

1, 民国北京:鲁迅买两座四合院

民国时,即使是北京区位最好的普通瓦房,均价也只有1345元/平方米,是今日北京同

地段房价的几十分之一。

鲁迅在北京买过两回房。

第一回买房是在1919年,鲁迅跟弟弟周作人合伙,买下西直门内八道湾胡同一座四合

院,不算契税和装修款,花了3500块大洋。

第二回买房是在1924年,鲁迅从八道湾胡同搬出来,去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买下另一

座四合院,不算契税和改造费,花了800块大洋。

按银元在民国前期的购买力,按一块大洋折合50元计算,3500块大洋不到18万元,

800块大洋刚刚4万元。

其实,鲁迅还买贵了呢。 1915年曾有人捷足先登,在阜成门内王府仓胡同西段路北,

买下正房3间、厢房4间、南房2间、耳房1间、门楼1间,共计11间房,占地半亩,才

花了 150块大洋。当然这个案例有点儿特殊,特殊的原因是卖主儿急等钱用,把房子贱卖

了。但即便不贱卖,民国初年的房子也卖不到好价钱。

到了 1930年,北平市财政局土地股评价委员会调查与评估全城住宅,评估的结果是小

洋楼最贵,每间均价400块大洋;普通楼房次之,每间均价176块大洋;四合院瓦房再次之,

每间均价130块大洋;普通平房再次之,每间均价80块大洋。这时银元的购买力已经下滑,

一块大洋仅仅相当于30元到45元人民币。假定一块大洋折合40元,每间房建筑面积平均

是20平方米,可以很直观地得到1930年北京住房的平均价位:小洋楼每平米800元,普通

楼房每平米352元,四合院瓦房每平米260元,普通平房每平米160元。

同样在1930年,北平市社会调查所记账式调查全城工薪阶层的家庭收入,调查对象共

有2300家,包括小学教员、人力车夫、三等巡警、纺织厂工人和店员,每家平均月收入16

块大洋,折合人民币640元。这种收入水平当然很低,不过跟当时房价比可不算低,因为那

时的工薪阶层攒几年钱就能轻松买小院。

现在北京房价跟区位有关系,基本上是离市中心越近,房价就越高。民国时北京房价也

受区位影响,以当时市面上交易最多的普通瓦房为例,单价最高的都集中在正阳门大街、王

府井大街、珠市口、大栅栏、廊房头条、西河沿东部这些地方,每平方丈能卖到370块大洋;

其次是西长安街、东安门大街、户部街南夹道、金鱼胡同、干面胡同、方巾巷、闹市口、沟

沿头这些地方,每平方丈能卖到310块大洋;再其次是马市大街、羊市大街、猪市大街、花

市大街、西直门大街、鼓楼东大街、南闹市口、北闹市口、太平桥、鸭子庙、什锦街、府右

街这些地方,每平方丈能卖到235块大洋。

每平方丈大约是11平方米,把平方丈计价换成平方米计价,即使是区位最好的普通瓦

房,均价也只有1345元/平方米,是今日北京同地段房价的几十分之一。

那时北京房价之所以如此之低,最直接的原因是房多人少。原住民不消说,家家户户都

有住处,即使外来的新移民,也可以很轻松找到落脚的地方。1930年北京常住人口大约150

万左右(含郊区),而住房却有119万间,再加上因没门牌而没被政府统计到的大量棚屋,差

不多可以人人一间了。

不过从时间上纵向看,民国北京住房充足、房多人少的景象,并没能保持下去,至少在

1937年之后,由于日本侨民和华北农民的涌入,出现了短时间的房荒。

从空间上横向看,房源充足、房价偏低的北京,在民国众多都市中也是特例。无论抗战

前还是抗战后,其他都市如上海、南京、重庆、汉口和广州,居住成本都远高于北京。像上

海,同样面积和同等户型的公寓,在北京租一间每月只需几块大洋,在上海则需要几十块大

洋,还不算数额巨大、几乎相当于几十年房租的挖费和顶费———民国上海房荒严重,二房

东转租时趁机向后来的房客收取金条,称为挖费或顶费。

与上海类似的房荒在广州也出现过。1932年12月2日,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刊

载了一条长新闻,说广州房价飞涨不已,高昂的居住成本把一些市民逼进了贫民窟。为了解

决这一问题,某国民党官僚建议将广州市内所有之祠堂、庙宇、教堂一律没收,用极低价格

租给那些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贫民。该建议,其实就是要推出公营廉租房。(新京报)

2, 民国上海:买房基本没按揭

如今的房价一天比一天高,民众都感叹辛苦工作大半辈子,大部分收入都用来买房了。

想必大家和编者一样好奇过:如果时间倒退五十年或者一百年,也就是在民国时期(1912年~

1949年),在当时没有开发商的情况下,房价会比现在便宜吗?那时候的民众又是如何买房

的?下面编者将一一为您揭晓。

民国买房:要请亲友见证画押

据民国13年的买卖凭证显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内(假设5年),将其所有的房地产,

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承典人。双方首先要签“典契”,而典价就是“押议”,即大洋700

元,如果房屋破损需要修缮的,就得再签个“装修单”,让出典人负责找人维修。出典人在

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而赎回出典的房屋,即“回续”,假如5年期满未能交还,

那就得“让期”,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另外,在这几张纸的下方,还有长长一排黑色的“十”字或“押”字。原来,当时房产

交易可是要有证人见证的。因此当事人就会找来亲戚朋友或者邻居,共同见证整个交易过程,

每个证人最后还要签字画押。